2020最新专利申请官费减缴办理指南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相关专利收费。
可以申请减缴的官费种类:
● 申请费:仅指申请费全额 900 元,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仅针对发明,全额 2500 元);
● 复审费(发明全额 1000 元;实用新型/外观全额 300 元);
● 年费(自授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年 6 万元);
● 企业: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注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官费减缴比例:
●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可减缴 85%;
●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可减缴 70%。
办理费减备案手续流程
专利申请人 类别 | 贵方提供信息,我方完成电子填报 (企业/法人申请人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
个人 | 1、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收入证明: (1)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盖公章的年度收入证 明; (2)无固定工作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或者经 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 证明。 |
企业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税务局打印并盖章的 A 类或者 B 类复印件,并需要单位加盖公章。 |
事业单位 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 | 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
注意:
1、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 号规定,费减备案请求人应提供真实的信息及证明材料;
2、每年 10 月 1 日起可办理下年度费减备案,一次备案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