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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请求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提出专利无效请求的几种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是有力的抗辩和救济手段:

·   被诉专利侵权,面临专利侵权败诉赔偿;

·   产品或工艺方法落入已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内,存在被控侵权风险;

·   收到竞争对手、NPE发出的专利侵权律师函、警告函、法院应诉通知书;

·   电商销售产品被专利人投诉,导致下架或者无法正常销售;

·   本领域常用设计或构造被恶意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受到恶意侵权指控;

·   对于专利许可费用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发现专利不应被授权的有力证据;

·   对新产品或者新技术的研发或者推广存在专利侵权风险;

·   竞争对手滥用以专利权,进行不正当竞争;

  ……

如果专利无效请求人的请求理由经审查之后成立,被请求的专利就被宣告专利权自始不存在,上述各种风险也不复存在。

金咨知识产权专利无效业务团队

·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机构代码:11612);

·   具有电子方式提交各种专利无效文件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系统接口;

·   核心团队具有超过12年的专利业务经验;

·   具有专业的专利无效证据检索服务人员;

·   协助您挖掘具有杀伤力的无效证据;

·   业务团队具有一流的教育背景,专家级的资深专利代理人为您服务;

·   办公地点临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

·   尽心尽力为客户服务的服务宗旨和理念。

我们承诺应对他人提出的专利请求无效做到

·  对无效请求所依据的理由进行反驳,提交反驳意见。

·   参加口审,有力陈述专利有效的理由;

·   搜集和提交专利无效理由不成立的各种证据;

·   根据需要,对不利的无效决定及时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不正确的无效决定。


业务流程

1

咨询代理人,制订方案


2

签订合约,提供相应资料


3

撰写请求文件


4

客户核查,提交官方


5

口审答辩


6

跟踪反馈结果


我们专利无效业务范围

 
无效宣告请求无效答辩出庭口审
公证无效证据检索诉讼维权


业务咨询电话

138 1020 0102  机械和外观相关专利

135 2023 9782  电学电子计算机相关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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