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EPO) 是依据《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EPC)向欧专局(EPO)提出的专利申请,EPO专利只有一种类型:发明专利。
(一)专利年费的缴纳期限:
欧洲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之前,应自欧洲申请日或PCT国际申请日起的第三年,和之后的每年向欧专局(EPO)缴纳到期的年费(也称:维持费)。
(二)欧洲授权前年费的官费(自2026-4-1生效之前的EPO fee schedule):
重磅!!!自2024年4月1日(含当天)生效的欧专局(EPO)官费将在两年后调价,即将在2026-4-1(含当天)执行欧专局(EPO)新官费标准。为了避免上涨后的官费,建议在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向欧专局(EPO)缴纳官方期限是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维持费(但第3年维持费例外,可以提前缴纳官方期限是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欧洲授权前年费的官费(自2026-4-1生效的EPO fee schedule):
(三)欧洲授权后年费的官费:
欧洲专利申请完成向欧专局(EPO)缴纳最后一次维持费,之后的欧洲授权专利年费应根据选择生效的各个国家规定的每年专利年费标准来缴费。如选择欧洲统一专利生效的方式,欧洲统一专利年费仍向欧专局(EPO)缴费。
欧洲统一专利年费的官费(2026-1-15的EPO fee schedule):
日本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特许(发明)、实用新案(实用新型)和意匠(外观设计)。
(一)专利年费的缴纳期限:
日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年费应自授权登记日起第四年,和之后的每年向日本特许厅(JPO)缴费。
(二)专利年费的官费(2026-1-15的JPO fee schedule):
特许(发明,一次性缴纳授权登记费含第1-3年年费):
(以上官费适用实审请求日在2004-4-1或之后的)
实用新案(实用新型,一次性缴纳授权登记费含第1-3年年费):
意匠(外观设计,缴纳授权登记费含第1年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