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332号)

2019-10-18 13:51:06 kinwiz 402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332号)》,明确了地理标志官方标志,原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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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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